成立不久且号称与“流氓软件”作对的民间团体?D?D?D“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日前将中搜等十余家知名的IT企业诉至海淀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这些公司清除以“强行安装、浏览器劫持、自动广告页弹出、收集私人信息、难以卸载”等为主要特征的“流氓软件”。
法院透露,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民间团体形式起诉“流氓软件”。
该联盟成员孙先生称,自2006年8月初,他开始使用被告公司的“1Gphone”软件。事后发现,该软件无法通过正常方式卸载干净,其残留部分始终随电脑启动自动运行,占用电脑中CPU及内存资源,并感染了电脑中的系统文件,导致电脑运行速度下降,严重影响到电脑的正常使用。
此外,孙先生称在安装“1Gphone”软件时,中搜公司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上述软件在自己电脑中安装该公司另一软件“网络猪”,且也不能卸载干净。故联盟成员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停止对自己电脑的非法侵害以及赔偿经济损失94元和证据保全公证费1000元。
中搜公司则称,“1Gphone”软件作为免费软件,中搜已通过文字等方式告知了网民其产品的性能、说明,并提供了安装和卸载功能。网民通过了解后,可自愿安装使用该软件。而在安装后,可以按照说明书的操作规程自由卸载软件,且可完全卸载干净,无任何“残留部分随电脑启动自动运行”的情况。
“网络猪”是中搜2006年以前的软件产品,现已停止使用,取而代之的是“IG”。原告称在“1Gphone”中下载了“IG”后,电脑中显示的是安装了“网络猪”软件,因为“IG”是“网络猪”的升级版,两者实为同一基础软件,仅是名称和版本不同而已,因此应是原告自愿下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