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月17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06年凭证式(一期)国债,本期发行总额600亿元,其中3年期420亿元,票面年利率3.14%;5年期180亿元,票面年利率3.49%。
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37家2004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公告说,本期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具体办法比照国务院公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