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欧盟正在酝酿启动与中国进行汽车贸易方面的谈判,希望促使中国降低关税。
11月8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的发言人史蒂芬?亚当斯表示,可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控诉中国的汽车进口机制。欧盟方面认为,中国的相关规定使欧盟汽车制造商们在华面临汽车零部件进口问题。亚当斯称,若双方无法通过双边谈判解决这些分歧,欧盟委员会将把该问题提交至WTO。他还补充道,欧盟总部已收到许多汽车制造商的申诉。
是否向WTO提交的最终决定将到12月12日之后见分晓。如果此事成真,中欧间将不可避免地爆发汽车贸易战。而中欧双方均表示,希望通过谈判解决此事。
数日前,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与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举行会谈后表示,德国大众、法国标致、意大利菲亚特等与中国本土汽车企业组建合资企业的欧盟汽车制造商们,不应继续在贸易方面受到任何人为限制。
据了解,所谓“限制”,主要指欧盟汽车制造商们在华进口汽车零部件的问题。自2005年4月1日起,由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下发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根据《办法》规定,先进口汽车零部件,之后在国内组装造车,再进行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所进口的汽车零部件,凡构成整车特征的,必须按整车适用税率征税。
据记者了解,在《办法》出台前,CKD(进口全散件)或SKD(进口半散件)组装汽车的生产模式,在国内汽车行业十分盛行。
在上述情况下,跨国汽车制造商们的在华合资企业,大量进口零部件,在国内组装造车,迅速且频繁地推陈出新。统计显示,2003年有50多款新车上市,2004年有40多款。
业内评价,该《办法》的出台,几乎影响到所有的合资汽车企业。政策从零部件的进口管理上入手,遏制散件组装的生产模式,避免中国变成组装中心,引导外国汽车企业将关键零部件引进国内生产,从而提高国内汽车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
而对跨国汽车制造商来说,客观上,此《办法》影响了其在华组装造车的利益。记者咨询了瑞典著名汽车制造商沃尔沃卡车公司。沃尔沃卡车在中国销售的车辆,既有在国内组装生产的,也有直接从国外进口的整车。该公司表示,因为国内生产整车的成本比较低,所以公司也有意向计划实现本土化生产。(林梦达)
《国际金融报》 (2005年11月11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