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2月10日专电(记者 王炳坤)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向记者介绍,根据《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在沈阳生产的宝马汽车替换原英文标识的新中文标识已经确定为“华晨宝马”。
2006年5月1日以后,在沈阳下线的宝马轿车的车尾部右侧的“330i”“325i”等原标明车型的英文标识将全部由“华晨宝马”替代,和原英文标识一样,“华晨宝马”四个字也是银色。
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于200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项《办法》的要求,今后在国内销售的国产汽车必须具有中文标识,即要在车身尾部显著位置上,用中文标注汽车生产企业名称或车型名称等。根据《办法》规定,2006年5月1日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所有车型均需符合该办法的要求,否则将暂停有关车型《公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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