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法国米其林集团将曾获“全国十大轮胎民族品牌”的风神轮胎公司(“风神”)及北京百事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因为风神涉嫌仿冒米其林3款特有花纹装潢的轮胎。米其林请求法院判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昨天,朝阳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起不正当竞争案。
庭审中,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起诉称,自1999年起,他们先后推出了3款带有特殊花纹的米其林轮胎,而且这种特有的轮胎花纹装饰已成为相关消费者识别米其林轮胎产品的主要途径。米其林方面称,风神在未经米其林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和销售仿冒米其林特有花纹装潢的轮胎,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会,误把风神的产品视为米其林产品,或者误认为米其林与风神之间存在某种商业合作关系,从而发生误购,冲击米其林的正常销售市场。北京百事强公司是风神公司在北京的总代理,负责销售该产品,因此也在被告之列。
风神的代理律师否认了仿冒说。他表示,风神公司依法持有3款轮胎花纹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他认为,轮胎花纹是为满足不同的功能需要,在设计上必然会有相同之处。此外,风神轮胎的包装和标签都与米其林有很大区别,且每一款风神轮胎在价格上都会比米其林轮胎便宜1/3左右。
对于风神的专利权,米其林公司的代理人认为,风神公司提交的3份外观设计专利日前正在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验证,应属无效。
(责任编辑:陈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