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共炎日前在上海表示,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自去年8月30日成立以来,已初步建立起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内部运作机制,当前的主要工作是按照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配合监管部门全力投入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
陈共炎说,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甘肃证券等14家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基金使用方案,并负责组织了广东证券、中科证券、中关村证券等三家公司的托管清算工作,参与了华夏证券、天同证券等证券公司的重组及大鹏证券等被处置证券公司的资产受偿工作;承担了28家已处置证券公司保护基金拨付和监管工作;此外,还协同有关部委对个人债权收购政策进行了完善和补充,起草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申请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业务规则和相关业务操作流程。
除此之外,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还负责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发现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向监管部门提出处置建议,对证券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纠正机制。
陈共炎同时指出,目前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运作还处于初期阶段,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许多工作尚未展开,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也还处于初创时期,存在明显不足。为进一步健全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将会同市场各方致力于在全行业加强投资者教育,推动投资者保护法规建设,强化投资者保护手段,增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同时积极支持市场各方为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努力。